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上海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按照中央对上海发展的定位,着眼于实现“四个率先”要求和建设“四个中心”大局,着眼于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和全国发展的大环境,推进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对于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代物流业是运用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方法,对分散的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进行系统整合和一体化运作的复合型产业,也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中央九部门《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结合“十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简要回顾 “十五”是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较快、城市物流功能显著增强、物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五年。《上海市“十五”现代物流产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本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物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物流业增加值保持平稳较快增长。2001年至2005年,物流业增加值从628.6亿元增加到1175.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13%左右。物流货运量持续扩大,2001年至2005年,货物运输量从5.4亿吨增加到6.9亿吨,年均递增6.3%;港口货物吞吐量从2.2亿吨增加到4.4亿吨,年均递增18.9%,其中集装箱吞吐量从634万标准箱增加到1808万标准箱,年均递增30%;航空货邮吞吐量从80.4万吨增加到221.6万吨,年均递增28.8%。上海港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已位居世界第一和第三,浦东国际机场货邮吞吐量也跻身全球前十强。与此同时,全社会物流成本逐年下降。据统计,2005年全市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5.5%,比2001年下降近1个百分点,企业流动资产和商品库存周转速度有所加快,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
(二)现代物流支撑体系日渐完善 “十五”以来,上海加强了支撑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设施、信息、政策三大平台建设。功能性、枢纽型、网络化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洋山深水港一期正式开港,外高桥港区四、五期建成,浦东国际机场二跑道投入运营,高速公路网初具规模,浦东铁路建设和内河航道改造进展顺利,为促进物流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物流信息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大通关”平台和电子口岸建设不断深化,上海口岸通关效率和物流信息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电子标签及标准化立体仓库、自动拣选设备等物流技术装备得到逐步推广和应用,提高了物流运作效率。物流政策和环境不断优化,市政府制定的《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明确了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了物流企业综合评估试点和物流师资格认定等,努力营造良好的物流业发展环境。 (三)重点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稳步推进 “十五”期间规划的四个重点物流园区开发建设,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深水港物流园区以洋山深水港一期工程建设为依托,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洋山保税港区已经封关运行;外高桥物流园区以全国第一家保税物流园区建设为标志,率先开展了“区港联动”试点;西北综合物流园区以发挥市内外陆路集散功能为重点,已成为连锁商业和医药物流配送的集聚区域;浦东空港物流园区以建设上海国际航空枢纽为契机,正在逐步形成航空产业与物流业联动的发展格局。随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互补型的保税物流框架,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城市口岸功能,推动保税物流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市场主体多样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十五”以来,通过改造传统国有运输、仓储企业,发展民营物流企业,引进外资物流企业,以及实现生产流通企业物流社会化等途径,上海物流业已经基本形成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格局,第三方物流企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全球10大物流企业和20大船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都已进入上海;中海、中远、中储等中央企业通过整体改造、整合内部物流资源,以上海为基地组建了第三方物流公司;上海本地企业也通过合资合作等资产重组方式进行流程再造,形成了一批国有控股和民营的物流企业。通过各类物流企业的专业化服务和运作,支撑相关产业和连锁商业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正在逐渐形成。 “十五”期间上海物流业发展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国际上发达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现代物流供需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传统运输、仓储等物流企业经营还比较粗放,运用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方法的现代物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相当数量的制造业和流通企业的物流需求未能全部释放。二是物流基础设施的综合配套能力有待提高。部分物流设施建设缺乏统筹,公共服务和多式联运功能发挥不足,铁路和内河运输利用效率需要提高,物流园区和工业区内的相关物流功能有待优化。三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软环境需要进一步提升。部门和区域分割等体制性障碍仍然突出,物流企业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物流的专业化程度和增值能力有待提高,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尚需完善,中高端物流专业人才仍显不足。 二、“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要按照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和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机遇,立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托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坚持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强化信息化的基础作用和人力资源的关键作用,加强规划引导,突出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着力强化物流业集约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推动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吸引国内外物流资源,推进高层次要素集聚,重点培育系统集成商和总部型物流企业;着力促进物流业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创新,大力提高信息化网络应用服务水平,切实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着力推进长三角区域物流联动,进一步加强金融、航运等相关服务支撑,充分发挥上海城市口岸综合服务功能。 “十一五”期间,推进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物流供给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在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发展,培育壮大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同时,引导工商企业释放物流需求,扩大物流服务外包,推动全社会物流服务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构建现代物流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效衔接的发展格局。 ——坚持设施建设与发展环境营造相结合。在加快综合交通设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式联运网络体系的同时,通过推广物流信息技术、推进物流标准化、完善物流政策法规、加快物流专业人才培养等软环境建设,实现完备的硬件设施与良好的发展环境有机结合。 ——坚持对外开放与加快自主发展相结合。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引进国际著名物流企业的同时,鼓励国内骨干物流企业在本市集聚,重点支持总部型物流企业,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本市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建立优势互补和协作共进的物流服务体系。 ——坚持规划引导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在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突出公共服务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在物流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创新物流运作模式,不断提高物流服务水平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规划引导与企业主体共同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目标 “十一五”期间,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确立现代物流业作为上海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初步建成国际重要物流枢纽和亚太物流中心之一。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3%;国际集装箱中转比重达到10%左右;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生产总值的比例,在2005年155%的基础上下降1~2个百分点。 具体目标是: ——进一步加强物流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海陆空综合交通枢纽优势,加快形成多式联运有效衔接和保税物流功能充分发挥的集疏运网络。 ——进一步强化物流技术支撑。积极促进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物流装备技术应用,加快形成物流信息技术和装备技术的研发应用高地。 ——进一步加快物流主体培育。重点培育和吸引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物流企业,加快形成各种所有制物流企业有序竞争、相互促进的物流市场格局。 ——进一步优化物流市场环境。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统一开放、规范高效、区域协调,符合国际惯例的物流业发展环境。 四、“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领域 一方面,继续深化完善设施平台、信息平台、政策平台的建设,提升物流功能。设施平台重在强化联运网络,努力提高重大功能性设施的利用效率;信息平台重在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全社会对物流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政策平台重在增强针对性,为上海物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按照“两个优先”的产业发展方针,结合上海城市发展、社会需求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推进口岸物流、制造业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发展,提升上海现代物流业的整体水平。 (一)依托功能性、枢纽型、网络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以保税物流为特征的口岸物流 从提高上海在全球物流网络中的地位和提升上海现代物流业国际竞争力角度出发,加快推进洋山保税港区建设,大力发展以保税物流为特征的口岸物流。以港口、机场为依托,促进国际中转物流发展,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以完善保税物流功能为突破口,降低口岸物流成本,提高口岸效率和竞争能力;以优化航空、航运、铁路、公路等运输集散方式为抓手,形成多式联运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拓展口岸物流服务腹地;以提升口岸物流服务能级为重点,吸引跨国物流企业地区总部集聚,扩大口岸贸易规模。到2010年,基本形成包括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在内的口岸物流框架体系。 (二)面向上海和长三角制造业升级对现代物流的强大需求,重点发展以第三方物流为标志的制造业物流 强化为大型产业基地和大型制造业企业配套的物流服务功能,重点发展以第三方物流为标志的制造业物流。以社会化的物流服务来降低制造业的成本,以专业化的物流服务来提升制造业的能级,以高效率的物流服务来促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到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形式多样的制造业物流分拨体系。 (三)适应城市发展和消费升级的要求,积极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城市配送物流 适应上海城市发展、人口规模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以电子商务为导向的城市配送物流。适应城市道路交通状况,以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促进快速、便捷的城市货运发展。选择在城市交通枢纽、对外交通节点建立公共配送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等处建立配送网点,并优化中心城区物流的交通组织和管理,逐步形成城市公共配送网络。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电子商务为纽带,区域配送和集中配送相结合的城市配送物流网络体系。 五、“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空间布局 按照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结合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布局基础,有效整合资源,强化集约发展,加快形成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合理空间布局。 (一)重点物流园区 进一步加快四个重点物流园区建设,提升物流园区功能,促进保税物流发展。 ——深水港物流园区。依托洋山深水港区和临港产业园区,以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为主要内容,着力提升国际中转水平,建设具有保税港区功能优势的港口综合型物流园区。 ——外高桥物流园区。依托外高桥港区和外高桥保税区,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和集拼分拆、国际中转为主要内容,扩大“区港联动”试点规模和效应,建设保税物流与进出口贸易相结合的区港联动型物流园区。 ——浦东空港物流园区。依托浦东国际机场和空港产业园区,以国际快递、国际中转、国际采购与分拨、物流增值服务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建设航空产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航空口岸型物流园区。 ——西北综合物流园区。依托桃浦、江桥的陆路货运枢纽,以市内外物流集散功能为主要内容,结合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建设集货运配载、仓储配送、公铁联运、信息服务、流通加工、展示交易等物流服务于一体的陆路口岸型物流园区。 (二)专业物流基地 结合上海制造业产业基地的布局,大力发展为制造业生产服务的专业化物流,重点推进四个专业化物流基地的建设。 ——国际汽车城物流基地。配合上海国际汽车城的建设,突出为汽车制造与汽车零配件生产、汽车贸易与营销提供集仓储、配送、运输、包装、加工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物流服务,打造为汽车产业配套服务的物流基地。 ——化学工业区物流基地。按照上海化学工业区建设和生产的特殊需求,突出为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的配送、分拨和储运提供安全可靠的物流服务,打造专业化的化工产品及危险品物流基地。 ——临港装备制造业物流基地。结合临港新城装备制造业基地的建设,突出为重型装备产业、船用关键配套装备、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物流装备及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集群提供专业化的装备物流及延伸服务,打造现代化重装备产业特色的物流基地。 ——钢铁及冶金产品物流基地。围绕上海精品钢基地的建设,突出为钢铁产品深加工、冶金副产品综合利用、冶金设备制造和安装修理业等提供仓储、运输、配送、销售等物流服务,打造为钢材及冶金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服务的专业化物流基地。 在推进重点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基地建设的同时,结合各区县物流业发展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强化物流业发展与城市规划、产业结构、节能降耗、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衔接,合理布局区域性物流基地和配送节点,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运作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促进本市现代物流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城市居民生活的需求相适应。
六、“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要着力抓好三个关键环节:搭好平台,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物流市场建设;培育主体,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建好网络,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和产业层次。 (一)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以港口、机场设施为核心,公路、铁路和内河航运为依托,高效、便捷的多式联运物流网络。一是推进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及后续工程、浦东机场扩建工程、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浦东铁路二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长江隧桥工程、内河航道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铁、河、海、空相衔接的多式联运发展。二是进一步扩展和强化港口、航空运输网络,开辟新的航线,完善国际与国内、干线与支线之间的衔接,不断提高国际中转物流能力和水平。三是根据长三角地区港口建设规划,同步设计和建设多式联运系统,重点推进水水中转、水铁中转。四是完善相关物流节点的配套功能,有效发挥本市机场、港口、铁路以及高速公路网等交通设施的辐射作用。 (二)提升重点物流园区功能 以推进保税物流发展为依托,提升重点物流园区的相关功能,带动非保税物流的全面发展,形成对各种物流资源强大的吸引力。一是加快深水港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不断拓展保税港区功能优势;进一步发挥外高桥物流园区功能,扩大“区港联动”政策效应;建设浦东空港物流园区,重点发展便捷高效的空港保税物流;推进西北综合物流园区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市内外陆路物流集散功能。二是加快专业化物流基地建设,适应上海和长三角制造业升级而产生的统一采购、相关配套和集中配送等物流需求,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更为优质、便利的物流服务。 (三)培育物流市场主体 推动物流企业运用现代物流理念,整合运输、仓储、配送、货代、批发、零售以及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资源,促进相关行业物流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一是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增长的物流需求,积极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特别是总部型物流企业落户上海。二是支持物流企业开展业务流程、服务模式、应用技术集成创新,进一步扩大物流市场规模、提升物流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海外营销渠道。三是形成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物流骨干企业,努力使上海成为中外物流企业的总部集聚地和系统集成营运中心。 (四)提高物流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基础应用,推进各类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深化上海电子口岸建设,规范物流各环节公共信息交换标准,建立以公共信息交换系统为核心,具有供应链管理、业务协同和专业化服务等功能的现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类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推动与国内外物流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物流发展提供服务。二是不断提高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先进物流信息系统和装备设施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运用仓储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电子订货系统(EOS)等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自动立体化仓库(ASW)、自动导向车(AGV)、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装备技术,进一步提高物流的速度和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三是积极组织相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中介组织进行产学研合作,参与物流前沿技术研制和开发,使上海成为物流信息技术的研发高地。 (五)加大物流标准化工作力度 以物流信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为切入点,参照国际通行标准,集中精力研究制定一批对上海物流产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的物流标准。一是积极参与相关物流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推广,争取先试先行。二是在本市重点物流园区和骨干物流企业启动一批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重点推动口岸物流、制造业物流、城市配送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上海物流标准化的水平。三是建设物流标准信息库,推进物流标准咨询、实施及认证等配套服务工作,适应物流企业的标准化服务需求。 (六)完善保税物流体系建设 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完善保税物流体系,提升上海城市口岸功能,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的建设。一是在加快重点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发展的同时,结合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拓展松江等出口加工区的保税物流功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从最终产品组装向上游设计研发和下游销售配送等服务领域延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保税物流功能。二是推进本市产业基地和市级工业园区内的保税物流中心和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建设,逐步形成与上海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保税物流体系,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国际物流发展需要。 (七)加快长三角物流联动发展 发挥长三角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建立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联动机制,促进长三角物流联动发展。一是加强物流规划的协调和配合,整合长三角区域内物流资源,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合理布局物流设施,努力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二是不断推进长三角港口间及相关领域的物流标准化建设,并争取若干条件成熟的行业标准在长三角地区先行先试。三是以上海电子口岸为依托,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向物流商务服务延伸,推进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主要内容的区域通关模式改革,实现长三角口岸通关便利化。 (八)营造物流市场环境 按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规章,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努力营造促进本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一是制定并实施城市道路货运营运管理和仓储设施等规范,促进运输、仓储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以节约使用土地和有效利用资源。二是注重涉及民生的物流发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全市零星化学品专业集中配送,加大医药物流集中配送力度,降低药品流通费用,同时大力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确保居民食品消费的卫生安全。三是充分发挥上海航运交易所、陆上货运交易中心的作用,强化其交易、资信评估和信息服务功能,提升上海在全国物流网络节点的地位。四是建立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强化人才培养、诚信建设、法律咨询等社会服务配套,加强物流行业信息交流工作,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 七、“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配套政策措施 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大力推进保税港区建设,做好做强保税物流,推动金融、航运等相关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着力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物流服务,不断提高口岸竞争力;重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系统集成商和总部型物流企业,加大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上海现代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要在规划引导、协调服务、营造环境、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 (一)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合力,研究相关政策措施,逐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进本市现代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进行政审批和管理方式 按照国家改革货运代理行政性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扩大货运代理企业参与面。规范物流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的后续监管和检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物流市场主体的活力。 (三)完善物流企业税收管理 合理确定物流企业营业税计征基数。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业务外包给运输、仓储等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国家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允许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范围内设立跨区域机构的物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培养 积极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国内外著名物流企业的交流和合作,加强物流专业学科建设,支持物流先进技术方面的产学研结合,建立校企结合的物流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引进市场急需的物流专业人才。 (五)积极支持物流企业创新 积极支持物流业务流程创新,对物流领域提供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服务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国有大中型制造企业进行业务外包,采购第三方的物流服务。对改造提升传统仓储、运输等物流系统的立体仓库、电子标签、物流信息平台等项目,给予融资等方面的重点支持。对为制造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仓储建设项目,可以减免民防工程建设费。 (六)搭建物流标准化研究平台 从提高资源集约化、增强工作有效性考虑,依托本市标准化综合研究机构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构建开放式的研发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国际国内的物流标准化专家库,聚集和培养现代物流业标准化人才,积极争取和承接中央有关部门下达的物流标准化工作任务,为物流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扩大开放物流市场 积极吸引国际著名物流企业入驻,参与本市物流设施建设和物流市场经营,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物流理念、管理和技术,大力发展物流服务外包。同时,鼓励和支持本市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投资建设境外物流设施,建立国际物流渠道。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为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八)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水平 加快上海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口岸查验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国际物流企业与上海电子口岸物流信息平台联网,建设口岸通关与物流信息“一站式”公共服务窗口,通过实行进出口数据跨部门交换、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等方式,不断完善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九)优化城市配送交通管理 规范货运市场管理,实施城市配送货运车辆的技术标准,通过大力发展城市配送物流,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交通流量的科学组织,适时适度调整货运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的限制政策,以适应快件运输、商业配送等新型业态的发展需要。支持节能型、集约化的公共物流配送企业优先发展,对列入城市配送物流重点企业的物流配送车辆予以优先通行。 (十)发挥物流行业中介组织作用 积极培育和发展物流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在政府、企业间的沟通桥梁作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组建上海市物流协会,体现服务企业的宗旨,强化信息沟通和中介协调功能,促进物流行业规范自律,推动物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上海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上海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中部,北接江苏、南临浙江,处于长江入海口和东海的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全市海域面积超过8000平方公里;江海岸线总长763公里,其中大陆岸线186公里,岛屿岸线577公里;岛屿16个,其中崇明岛是我国的第三大岛;拥有港口航道、湿地滩涂、渔业、滨海旅游、风能潮汐能等海洋资源,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十五”期间,上海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上海特色的海洋产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海洋经济运行机制。 (一)“十五”期间主要成绩 1、海洋经济总量持续增长 “十五”期间,上海海洋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全市经济增长平均水平。2005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2816亿元,位居全国沿海省市前列。已形成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海洋油气、滩涂围垦、海洋生物医药业等共同发展的海洋产业格局,其中海洋交通运输业和船舶制造业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十五”期间,洋山深水港区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大突破。2005年,上海海洋交通运输业总产值达1035亿元,海洋船舶工业总产值达220亿元。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达4.43亿吨,位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达1808万标准箱,连续三年保持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地位。开工建设上海船舶工业基地,建成外高桥造船基地一期工程,上海年造船量超过400万吨,占全国造船总量的三分之一。崇明岛、横沙岛、南汇滨海地区、奉贤海湾地区、金山滨海地区、浦东华夏文化旅游区等已成为上海重要的旅游基地。2005年,海洋捕捞产量近15万吨,海水养殖产量740吨,海洋渔业总产值达15.7亿元。东海平湖油气田进行扩建,年供气能力达6亿立方米,“十五”期间累计生产原油201万吨,向本市供气24.3亿立方米。通过滩涂围垦,为上海化学工业区等重大工程提供了土地资源。海洋生物医药业发展势头加快,研制生产了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生物保健品和药物。 2、海洋科研水平进一步提升 目前,上海拥有近2000名海洋科技专业人才,与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经济发展有关的高等院校、研究所近20个,学科门类齐全。其中,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多个海洋科学试验基地。上海在极地研究、船舶研发等领域的专业性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在海洋工程及装备制造、大型船舶和船用大功率低速柴油机制造、海底管道铺设检测维修、深海钻探、海洋生物基因研究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大型船用曲轴的开发成功,标志着我国船舶制造技术取得了重大突破。上海已拥有一批具备先进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涉海企业,并积极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3、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 通过实施两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了对陆域污染物入海、船舶污染控制和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管理,使上海近岸海域尤其是污水排放口附近海域的水质有所改善。严格控制和监督涉海工程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海洋生态状况得到有效监控。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增殖放流渔业资源,努力保护和修复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新建长江口中华鲟保护区。 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和浦东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已创建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填补了上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空白。 4、海洋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建立了由市领导负责、综合部门牵头和各涉海部门参加的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要规定等进行综合协调。实施了《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了《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促进了海域的综合有序开发和海洋资源的有效保护。颁布实施了九段沙湿地、崇明东滩鸟类、长江口中华鲟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地方性海洋法规框架。加强海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点围绕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加强海洋执法。会同交通部、国家海洋局等中央部门成功举办郑和航海暨国际海洋博览会,努力普及海洋知识,提高海洋意识,创造开发利用海洋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十五”期间主要不足 1、海洋产业结构尚需优化 上海海洋产业以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船舶工业两大传统产业为主,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信息业、海洋生物工程、海洋咨询服务业、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等海洋高科技产业和新兴海洋产业所占比重较低,发展速度较慢。 2、海洋基础管理有待加强 上海的涉海部门较多,海洋管理职能交叉,各涉海部门的管理需要进一步融合和衔接,海洋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有待健全,海洋法制建设有待加强。海洋资源信息不够全面且缺乏共享,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海洋开发和管理需求。 3、海洋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流域污染物排海量仍在增加,河口及其邻近海域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近海生物多样性有所降低,海洋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有所下降。海平面上升和长江入海泥沙量的减少将造成侵蚀海岸岸段增加、咸潮入侵加剧、海岸带湿地面积减少等,对上海海洋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海洋科技力量有待整合和提高 上海海洋科研力量分散、规模较小,尚未形成合力,影响了海洋科技综合优势的发挥。企业尚未成为海洋技术创新的主体。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的科研决策与开发机制尚未形成,科技成果产业化进展较慢、转化率较低。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上海海洋经济发展要紧紧围绕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这一主线,根据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以科技进步为发展动力,加强宏观调控,完善体制机制,争取承担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中的有关重大项目,加快海洋产业和布局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海洋高科技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产业的联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高海洋事业发展水平,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对上海发展的贡献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技兴海 加快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海洋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培养海洋科学研究、海洋开发与管理、海洋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加快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加强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2、坚持总量提升和结构优化相结合 深化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持续快速发展海洋产业,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优先发展海洋高科技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海洋产业,调整提高传统海洋产业,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培育多层次的海洋市场,发展海洋市场中介组织,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完善海洋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为海洋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4、坚持海陆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充分依托长三角地区的广阔腹地,发挥沿江临海的区位优势,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契机,实施海陆一体化开发战略,强化上海在交通、旅游等方面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5、坚持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相协调 正确处理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重视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努力使海洋经济发展规模和速度与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逐步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保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实现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海洋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持续增加,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形成外向型、市场化、高层次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到2010年,基本确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初步建成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船舶研发制造基地和我国海洋工程技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使海洋产业成为上海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1、海洋产业发展目标 继续保持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船舶制造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实现海洋高科技产业的重大突破,形成较为合理的海洋产业结构,海洋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全市经济平均增长速度。到2010年,全市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预计达到550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海洋交通运输业。到2010年,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达到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400万标准箱,位居国际集装箱大港前列,基本建成洋山深水枢纽港,基本确立上海港作为东北亚国际集装箱运输枢纽港和航运中心的地位。港口硬件配套设施和软环境基本符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要求,港口信息化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港口水平,基本成为东北亚地区航运信息中心、航运交易中心、海事服务和咨询中心。 ——海洋船舶工业。加快上海船舶工业基地建设,预计到2010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船舶配套设备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造船能力达到1000万载重吨,造船产量达到700万载重吨,修船坞容量超过100万载重吨,船用大功率低速柴油机生产能力达到350万马力,大型船用半组合曲轴生产能力达到200根。船舶产品配套能力显著提高。 ——滨海旅游业。“十一五”期间,滨海旅游业产值年均增长将超过15%。形成东北部崇明三岛、东南部洋山深水港区—临港新城、南部杭州湾北岸等各具特色的滨海旅游区。 ——海洋油气业。完成平湖油气田扩建工程。5年累计供应天然气25亿立方米,累计产油96.7万吨。 ——海洋高科技产业。力争在海洋工程、海洋新能源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等领域实现突破,使海洋高科技产业成为上海海洋产业新的增长点和未来支柱产业。 ——海洋渔业。近海捕捞生产渔船规模控制在400艘左右,渔船安全性能全面提高,年产量保持在现有水平上。建成若干以万吨级加工母船为主体的综合性大型渔业船队。到2010年,海洋捕捞总量达25万吨,水产品加工率达90%,形成远洋渔业生产为主,水产食品加工、市场贸易、渔业设施及装备等协调发展的海洋渔业产业链。 2、海洋事业发展目标 海洋资源调查、海域管理和海上执法等工作迈上新台阶,海洋科技和海洋信息化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为全国海洋科技、海洋教育、海洋人才和海事服务的重要基地。 ——海域使用管理和海上执法。加强新增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证管理,完成已用海项目调查登记。建立较为完善的海域使用管理体系,海域使用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实现本市各涉海部门之间海洋信息资源和海上执法重要装备共享。 ——海洋科技和教育。增加对海洋科技研发投入,优化配置全市的海洋科技资源,搭建本市海洋科技资源公共平台,海洋科技的总体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由海洋高等院校、海洋科研机构、相关高校涉海专业合理分工、紧密协作的海洋科技开发和海洋人才培养格局。市民海洋意识明显增强。 ——海洋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海洋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体系和业务应用支持体系,海洋管理与开发的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海洋信息化总体水平达到全国领先地位,重点应用领域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3、海洋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上海海域和海岸带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海域陆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到2010年,陆源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比2005年减少15%。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初见成效,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得到完善。 海洋生态敏感区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海洋高科技产业 1、海洋工程 增强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能力。发挥现有造船企业的能力,吸引各类投资主体,重点开发海洋钻井平台、工程船舶、30万吨海上浮式生产储油轮(FPSO)、水上承载装置、海洋勘测与海底布缆船舶、全集成生产钻井储存平台等,形成海洋石油采、储、运成套装备的制造能力,提高海洋石油工程设备国产化水平;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研制大深度潜水器、海底管线电缆检测及维修装置、深海潜网设备等海洋潜水和海底工程设备。优化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布局,形成北部以长兴岛为依托、南部以临港新城为依托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聚区。 实施海洋工程。重点建设钻井平台、采油平台等海洋石油工程项目,深海拖曳式观察系统、海底通讯光缆和电缆埋设系统等海底施工项目,形成承接国际大中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能力。 2、海洋油气资源开发 开发平湖油气田。抓好日常生产管理,协调好海上与陆上、供需双方的关系,保障供气安全。推进二期扩建工程,新建八角亭平台,铺设八角亭至综合平台集输管线。加强东海油气田水下生产系统技术研究。对平湖主断裂以东,首期开发和扩建工程开发区以外的地区,加大勘探力度,增加探明地质储量,为海洋油气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海洋生物医药 增强产业研发能力。建立海洋药物重点实验室和海洋生物资源中心、样品库,开展大规模的生物活性筛选以寻找和发现新药或新药先导化合物,解决海洋生物药源以及生物资源的可再生性利用问题,加强医用海洋动植物的培育。重点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药物。综合开发利用海藻保健品和活性物质。 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政府、企业、科研院所联手加大开发海洋药物的资金投入,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技术实力的海洋生物医药高科技企业。 (二)培育扶持新兴海洋产业 1、滨海旅游业 着力发展崇明三岛生态旅游度假区、浦东华夏文化旅游区、南汇滨海度假旅游区、杭州湾北岸旅游区等滨海旅游区。 崇明三岛生态旅游度假区。打造成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户外运动、“农家乐”等为一体的生态型旅游区。加快崇明岛东、中、西、北部旅游景区开发,重点建设东部湿地、中部森林、西部滨湖等生态休闲旅游基地;依托长兴岛船舶工业基地,配套建设工业旅游服务设施,开辟新的旅游产品和线路;以特色度假、健康养生为主题,积极推进横沙岛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 浦东华夏文化旅游区。结合浦东新区的功能开发和空港建设,发展会议商务、体育健身、休闲度假、特色餐饮等旅游产业。 南汇滨海度假旅游区。重点建设南汇滨海森林公园、滨海桃园、疗养康复、体育娱乐、度假旅游等生态型旅游设施,形成集商务、会展、休闲、度假、娱乐为一体的旅游区。加快临港新城、洋山深水港区和东海大桥旅游功能配套建设,积极开发航运专项旅游产品。 杭州湾北岸旅游区。奉贤以保滩工程为重点区域,以回归自然生态与感受海滩景观为主题,以海湾海上世纪森林为开发重点,发展游艇旅游经济、海上娱乐活动,把海湾旅游区建设成上海杭州湾旅游线上重要的旅游景区。金山发展沙滩排球、沙滩足球、沙地摩托车、帆船、攀岩等休闲体育项目。 2、海洋新能源业 建设“三岛”(崇明岛、长兴岛、横沙岛)“三区”(南汇区、奉贤区、金山区)海洋风力发电基地,形成20—30万千瓦的发电能力。 积极推进东海大桥海上风力发电场的建设。开展海洋风力发电的技术研发,研究制定海上风力发电场建设施工技术规范,降低海洋风力发电成本。发挥上海在金融方面的优势,拓展海洋风力发电的多元融资渠道和投资主体。加强对潮汐能等海洋新型能源的研究。 3、海洋信息服务业 推进电子、计算机网络、导航定位和制图、遥感遥测等技术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加快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经济和统计、海洋文献档案、海洋科技等相关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完善海洋信息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海洋信息服务市场,加快推进面向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和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公益性信息服务,推动面向海洋开发、海洋工程的商业信息服务,不断丰富信息服务手段和服务内容,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海洋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三)调整提高传统海洋产业 1、海洋交通运输业 科学建设港口基础设施,调整新老港区功能和布局,使港口通过能力适应经济发展对港口运输的需求。建成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及后续工程,加快保税港区的建设,建设洋山深水港区液化天然气(LNG)码头;建设罗泾港区二期工程,外高桥多用途、粮食、航空油等码头;规划建设临港新城港区;进一步开展上海化学工业区配套码头建设,开展并完成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三期工程。 统筹规划港口集疏运体系,衔接和协调多种运输方式,形成顺畅通达的港口集疏运网络。发展海洋交通运输服务业,不断完善上海电子口岸信息服务功能,优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完善临港新城海关、海事、检验检疫、仲裁、公证等口岸服务功能,建成洋山港海运业务招投标平台、航运业资信评估平台。 2、海洋船舶工业 提高船舶自主设计创新能力,对豪华邮轮建造进行跟踪和预研,重点突破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装备、大型原油运输船(VLCC)、万箱级以上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LNG)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关键技术,填补产品空白。加强先进制造技术和工艺研究,优化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三大主力船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船舶工业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船舶设计和制造水平,缩短造船周期,提高船舶装备产业的智能化水平和附加值。 建设长兴岛船舶和港机制造业基地、外高桥造船基地二期及临港基地等重点修造船基地。积极引进海洋装备重大项目,扩大现有重点生产企业规模,加快推进现代船舶、港机制造产业的配套产业园区建设。在临港新城装备产业基地,大力发展船用大功率低速柴油机和大型船用半组合曲轴。 在奉贤区等沿海地区,积极吸引国际知名品牌游艇制造企业,发展中高档游艇制造业;大力发展游艇设计、制造、精密仪器制造、装潢、维修保养等游艇产业;拓展和延伸游艇产业链,构建集生产、服务、经营为一体的游艇产业集群。 3、海洋渔业 有重点地发展多品种水产养殖业,在保护海域环境的同时,提高养殖技术。发展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海洋产业的附加值。 调整郊区渔业结构,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远洋渔业,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培育远洋渔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发展渔港经济,进一步提高渔港综合服务功能。继续控制近海捕捞强度,提高渔船安全性能和水平,发展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海洋渔业的附加值。 (四)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 1、保护海洋环境。实施以海定陆污染控制原则,开展海域环境现状和污染物入海总量调查,强化海岸带和近岸海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负荷,制订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计划。 在长江口沿岸和杭州湾北岸海域,采用集中式排放口建设污水处理厂;建立船舶废油、散装化学危险品、洗舱废水、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储存、处理处置系统;强化对渔船油污染和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海洋工程建设的“三同时”监管,提高海洋工程的环境监管力度和密度。推进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构筑由海洋、环保、海事、渔政、水务、海军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实现统一监测与行业监测相结合。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在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方面的合作。 2、建设海洋保护区。加大崇明东滩鸟类、九段沙湿地、长江口中华鲟、金山三岛海洋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对保护区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有效监控。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严格保护水产种质资源主要生长繁育区域。加大资源增殖放流的力度,不断扩大增殖品种、数量和范围。在长江口、杭州湾北岸建设海洋生态功能修复示范区、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3、保护和开发利用滩涂。统筹兼顾湿地保护、土地资源、水源地建设等对滩涂的综合需要,加快促淤,对滩涂进行有效保护和适度开发。开展滩涂生态状况调查,建设生态功能修复工程,加强对滩涂分级保护。保护长江口、杭州湾北岸滨海湿地和岛屿湿地等重要滩涂的生态环境,积极改善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 4、开发与保护海岛。坚持“规划先行、加强管理,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研究制定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规范开发利用行为。根据海岛开发和保护的需要,建设相应的海岛基础设施,加强海岛冲淤变化的动态监测。贯彻国家《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管理规定》,开展无居民海岛命名与管理,研究编制和制订无居民海岛功能区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等。 四、主要措施 (一)理顺海洋管理体制,完善海洋经济发展协调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明确各涉海部门在海洋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加强海洋协调管理。充分发挥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海洋经济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各涉海部门的协作,加强对海洋事业发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实现海洋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实现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强化沿海区县海洋管理职能,加强海洋管理队伍建设。 (二)强化海洋科技创新,积极培养海洋人才 按照科教兴市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海洋科技体系创新,优化配置全市海洋科技资源,整合海洋科技优势力量,搭建海洋科技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形成上海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学科链。加大对海洋科技研发的投入,增强海洋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提升海洋开发竞争力的高新技术。 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海洋科学研究计划,积极争取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有关海洋科技项目落户上海,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以海洋资源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键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研究为重点,开展海洋资源能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技术、先进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关键技术、深海科学技术、海洋环境与灾害防御安全保障体系技术、现代海洋生物药物技术等6个重点领域的研究。根据国家《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的精神,加强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技术、设备的开发,在洋山深水港区、临港新城、临海大型工业企业等积极开展海水综合利用。 加强海洋资源的调查研究,完成“上海市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工作,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基础数据。开展海洋经济的决策咨询研究,对杭州湾北岸海上人工岛(“海上城市”)项目等作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加强海平面监控与研究,掌握上海地区海平面上升的相关因素,制定方案及相应的措施。 整合上海海洋科技资源,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巩固提高上海海洋科技优势,积极发展海洋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将海洋科技开发与海洋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的海洋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探索本市高校有关涉海学科和专业之间的联合,组建综合性的海洋人才培养平台。在有条件的沿海区县,建立集海洋科技研发、海洋高科技产业等于一体的海洋高科技集聚区(“海洋硅谷”)。 (三)强化海域和岸线使用管理,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根据《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健全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有偿使用管理和海籍管理等制度,加强本市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和无居民海岛的管理,加快制定海域分等定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程,完善海域使用科学论证和专家咨询机制,建立海域使用评估咨询服务和监测勘察体系,探索海域使用权市场管理模式,规范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市场行为。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优化岸线资源配置,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综合平衡岸线和陆域关系,注重岸线资源保护,加强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推进岸线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四)完善海洋法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 进一步完善海洋管理体系,加快研究制订《上海市海洋环境保护办法》、《上海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定》、《上海市海底管线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报发布规定》等。加强海洋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建立海上执法协调机制、海上执法信息通报和案件移交制度,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对海上综合案件的处置能力,制定海上应急执法工作预案,提高海上执法的整体力量与优势。 (五)推进海洋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根据国家“数字海洋”建设的总体部署,建设“数字海洋”上海示范区。加强海洋信息化基础体系建设,推进建设海洋立体观测系统、海洋基础数据共享平台、海洋原始信息采集体系、海洋地理信息应用平台、海洋信息化基础网络等,开展海洋信息化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加强海洋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海洋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发展海洋信息服务业,进一步提高海洋信息的公益性服务能力。加强海洋安全信息化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海洋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系统集成,推进海洋重大工程、设施和航运安全监控信息系统建设。 (六)拓宽投资渠道,加强国内外合作 拓宽海洋产学研和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融资渠道,完善多元投融资机制与体系,逐步确立企业在发展海洋经济中的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各类投资者依法平等参与海洋经济开发。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加强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人才,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 (七)提高海洋意识,加强海洋文化建设 通过各类媒体和海洋宣传活动,在市民群众中普及海洋知识,提高公众对海洋的认识。培育海洋文化,树立海洋国土和海洋经济的观念,尤其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海洋意识的培养。建设航海博物馆,举办海洋国际文化节,营造海洋文化氛围。鼓励公众对海洋开发和管理的支持、参与和监督,为海洋的开发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加强海洋灾害防治,保障海洋安全 防范海洋自然灾害。加强海洋环境观测能力建设,建立海啸预警监测系统,完善风暴潮、巨浪监测系统,创新风暴潮预报模式,提高风暴潮预警报水平,完善风暴潮、巨浪和海啸应急处置预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长江口、洋山港区等处增设海洋观测站,提高监测密度,构筑覆盖整个海域的立体化、全天候的海洋观测、预报与预警系统。 监控赤潮。完善赤潮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赤潮及海产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强赤潮监控,完善赤潮发生预警报和赤潮灾害信息通报制度。加强赤潮发生海域海产品的监管,严防受污染海产品流入市场。 应急处置海上突发事件。加强东海大桥、洋山深水港区等重大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海底管线的安全监测与应急系统建设,建立海洋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完善海上船舶溢油和有毒化学品泄漏等应急系统,全面提高应对和处置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 监控长江口咸水入侵。健全长江口水文水质监测网络,开展长江口咸水入侵监控及趋势预测,建立长江口咸水入侵等级标准,提高盐度预报准确率,保障城市用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