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学院将迎来办学 50 周年华诞。届时,学院将隆重举行50周年庆祝活动。为了更好地迎接学院历史盛典,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们热诚向全体师生、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朋友公开征集校歌歌词。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能集中体现我院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富有时代气息和文化内涵。
2、歌词要简洁易记、朗朗上口。
3、请交电子稿,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简要说明歌词的创意。
二、应征稿件的评奖和采用:
学院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对入围作品,将在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庆网上公示并听取意见。歌词征集设奖项如下:
1、纪念奖:所有参加应征者均授予纪念奖,赠送校庆纪念品1份。
2、入围奖:在应征作品中评比筛选出入围作品若干,除发给证书,赠送校庆纪念品外,给予奖励人民币200元。
3、入选奖:作品入选采用,除发给证书,赠送校庆纪念品外,给予奖励人民币1500元。
三、投稿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50周年校庆办公室(7号楼一楼)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50582338
传真:021—50582338
电子邮箱:smaxqb@yeah.net
四、特别声明:
1、所有来稿均须为本人原创的作品,不得对他人的作品构成侵权,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入围及入选作品其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均归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所有,学院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说明)。
3、如需进一步了解学院沿革、办学历史、发展成就等请登陆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ma.edu.cn)查询。
4、应征稿件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和原文件。
5、来稿须注明作者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