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长和轮机员过期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班开班通知
阅览次数  1927                发布日期  2013-7-4

为了解决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证书失效后再有效问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16条关于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评估的规定,为此举办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班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适任证书已过期5年内的轮机长和轮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轮机长和轮机员巩固、更新其原有的相关船舶管理和操作知识和技能,保持其对行业的最新动态的跟踪,满足STCW公约和国内规范的相关的要求,最终达到适任适岗的目标。

三、报名方式

²       填写报名表,交两张2吋白底彩照。

²       提交预审材料(复印件):海员证、船员服务簿、过期适任证书、体检表、身份证。

²       快递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28821号楼103  综合办

联系电话:021-58402663

注:等待材料上报上海海事局审核通过后,我们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学员培训。

四、培训安排

²       培训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28821号楼

²       近期开班时间:7 30~813(受训人员满20人开班)

²       培训费用:8500元,食宿自理。

五、培训方式

脱产培训,理论与实操相结合,强化模拟器训练。培训为期15天。

六、考核方式(考核由海事局组织)

1、参加轮机长和轮机员过渡期履约补差考试(理论+实操)

2、评估项目抽考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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