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已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经指定医院(上海海员医院、上 海航道医院、上海海事大学校医院、上海远洋医院等)或外地市级医院检查身体,条件符合海员标准的毕业生。基本要求为:身高1.65米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两眼裸视视力4.8以上;肝功能正常。
二、 学制与学习形式
全日制 学制十八个月
三、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符合《STCW马尼拉修正案》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法规要求,并能胜任现代化 船舶驾驶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驾驶员和能胜任现代化 船舶机电设备操作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kW及以上轮机员。
四、 证书授予
学员在校期间不仅要完成本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还要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评估与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下列证书:
(1)全日制普通航海类专业院校结业证书;
(2)《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合格证书或无限航区3000KW及以船舶三管轮适任合格证书。
五、 收费标准
16000元/生*年(含学费、教材费、住宿费、保险费等)
驾驶专业:精通急救、高级消防、GMDSS等考证费 5815元(另付)
轮机专业:精通急救、高级消防等考证费 3785元(另付)
六、 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288号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咨询热线:021-58761008 021-58405674 021-68881335
联系人:梁菁 余孛 刘欣
报名须知:1、报名时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需交2寸白底彩照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