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招生对象     已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经指定医院(上海海员医院、上   海航道医院、上海海事大学校医院、上海远洋医院等)或外地市级医院检查身体,条件符合海员标准的毕业生。基本要求为:身高1.65米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两眼裸视视力4.8以上;肝功能正常。   二、 学制与学习形式 全日制 学制十八个月   三、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符合《STCW马尼拉修正案》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法规要求,并能胜任现代化  船舶驾驶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驾驶员和能胜任现代化  船舶机电设备操作与管理的无限航区3000kW及以上轮机员。   四、 证书授予 学员在校期间不仅要完成本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程的学习与考核,还要参加国家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评估与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下列证书: (1)全日制普通航海类专业院校结业证书; (2)《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合格证书或无限航区3000KW及以船舶三管轮适任合格证书。   五、 收费标准 16000元/生*年(含学费、教材费、住宿费、保险费等) 驾驶专业:精通急救、高级消防、GMDSS等考证费 5815元(另付) 轮机专业:精通急救、高级消防等考证费 3785元(另付)   六、 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288号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咨询热线:021-58761008  021-58405674  021-68881335   联系人:梁菁  余孛  刘欣 报名须知:1、报名时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需交2寸白底彩照2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