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解决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证书失效后再有效问题,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第16条关于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评估的规定,为此举办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班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适任证书已过期5年内的轮机长和轮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轮机长和轮机员巩固、更新其原有的相关船舶管理和操作知识和技能,保持其对行业的最新动态的跟踪,满足STCW公约和国内规范的相关的要求,最终达到适任适岗的目标。 三、报名方式 ²       填写报名表,交两张2吋白底彩照。 ²       提交预审材料(复印件):海员证、船员服务簿、过期适任证书、体检表、身份证。请在材料中写清联系方式。 ²       快递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288号21号楼103室  综合办 联系电话:021-58402663 注:等待材料上报上海海事局审核通过后,我们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学员培训。 四、培训安排 ²       培训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288号21号楼 ²       近期开班时间:6月3日~6月19日(受训人员满20人开班) ²       培训费用:8500元,食宿自理。 五、培训方式 脱产培训,理论与实操相结合,强化模拟器训练。培训为期15天。 六、考核方式(考核由海事局组织) 1、参加轮机长和轮机员过渡期履约补差考试(理论+实操) 2、评估项目抽考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部 2014年5月29日 |